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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0


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01月0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同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后,以口头和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选举表决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王建华先生、褚国芬女士、仲丽慧女士三名董事组成,王建华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审计委员会由郑小羊先生、常勇先生、仲丽慧女士三名董事组成,郑小羊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提名委员会由仲丽慧女士、王建华先生、常勇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仲丽慧女士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常勇先生、褚国芬女士、郑小羊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常勇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建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褚国芬女士、熊军锋先生、刘镇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超儿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1月10日
附件:

  1、王建华先生:

  1970 年 3 月出生,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曾任浙江长华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宁波长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宁波翼宇、郑州一彬、吉林长华、沈阳一彬、河北一彬、芜湖一彬、盐城一彬执行董事,广州翼宇、佛山翼宇、武汉翼宇、广东一彬、湖州一彬、莆田一彬、一彬新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一彬丰田合成、长春一本科技公司董事长,一彬凌碳立赛柯科技公司董事、一彬实业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建华先生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宁波市一彬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137,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1%,通过宁波市一彬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86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彬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383,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6%。王建华先生和徐姚宁女士为夫妻关系,王彬宇先生系王建华先生和徐姚宁女士之子。张科定先生为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先生胞姐王月华女士之女婿。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褚国芬女士:

  1979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慈溪市银宇电器厂会计、奇迪电器集团有
限公司会计、宁波长华正清装饰件有限公司会计、宁波长华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一彬丰田合成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褚国芬女士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褚国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3、熊军锋先生:

  1978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慈溪定时器总厂技术工程师、慈溪市天龙
模具有限公司品质主管、慈溪市福尔达实业有限公司模具事业部经理、宁波长华总经理助理、宁波奥云德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注塑事业部总经理、宁波富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宁波长华行政总监、公司董事、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一彬丰田合成监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熊军锋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军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4、刘镇忠先生:

  1968年5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第一汽车制造厂标准件分公司工程师、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一本科技公司董事,吉林长华、沈阳一彬、河北一彬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刘镇忠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刘镇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5、姜泽先生:

  199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高级预算管理;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姜泽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姜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6、徐超儿女士

  198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监事;宁波展慈金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财务部部长;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8月加入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证券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徐超儿女士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徐超儿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超儿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