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拟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27,712,565.47元,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 2025 年末母公司未分
配 利 润 为 2,143,128,062.89 元 , 股 本 基 数 为 2025 年 末 公 司 总 股 本
3,243,839,742 股。
3、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 2025 年末
公司总股本 3,243,839,7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746,083,140.66 元,本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 年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如本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46,083,140.66 元,占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6.37%。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时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46,083,140.66 583,891,153.56 176,059,458.8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051,455,116.11 1,644,208,544.64 521,072,910.69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140,849,019.48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143,128,062.89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506,033,753.07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405,578,857.1467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506,033,753.07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是 否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始终坚持发展成果与全体投资者共享的理念,致力于和股东共享长期发展红利,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权益分派政策,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为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增强分红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电力项目建
设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制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有合理性。该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705.72 万元、
1,705.72 万元,分别占 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0.05%、0.04%,
均低于 50%。
(三)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506,033,753.07 元,占
2023-2025 年均净利润的 107.15%,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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