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舜元: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舜元 公告编号:2013-026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经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舜泉”)组成联合体参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部
分标段投标。2013年6月20日,联合体收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竞得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一
体化承包商一标段。
近日,联合体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龙泉驿区成
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承包合同书》,联合体为该项目承包商。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项目委托单位: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去非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城乡统筹、物业管理、
标准厂房建设与出租、房地产开发经营、地产、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高新技术
产品的研制和生产、旅游项目开发、物资贸易、通讯设备(批发、零售;不含无
线电发射设备)、机电设备、工程机械、新能源材料研制、土特产品、水产品、
家俱、文化产品、工艺品(不含金银饰品)、音像器材(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实效经营,后置
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京路33号
2、该项目委托单位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
年度与该项目委托单位未发生相关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成都经开区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
后,于2000年6月由成都经开区管委会和龙泉驿区东移办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
企业。现有全资子公司一家(成都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参股民营公司两家
(大兰银河富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田园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总资产约200
亿元,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一标段
建设地点:成环路同洛段起于成渝高速同安立交(聚合果蔬),由南北贯穿
同安城区和洛带镇,北至成洛路。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价为5140万元
2、项目由承包商出资建设,项目业主分期回购;本合同工程回购价由两部
分组成: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及投资综合回报款。工程结算价依据本工程竣工图
等相关资料,按照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进行计算,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局审计为准;投资综合回报款以工程审定结
算价作为基数,乘以10%的投资回报率。
(三)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本合同工程回购款按以下节点付款:第一次付款节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6
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完成产值的40%,但产值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
额;第二次付款节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完
成产值的70%,但产值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额(若该时间内完成审计,则支付至
审定金额的70%);第三次付款节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的15个工作
日之内付清回购价余款。
(四)合同履行期限
工程工期约为240日历天。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
成都舜泉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合同实施过
程中办理与本项目业主方涉及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付款申请及收取工程款事项,并
负责该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设计工作。上海政通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工作。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为日常经营
合同,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
对项目委托单位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联合体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龙泉驿区成环路同
洛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承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经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舜泉”)组成联合体参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部
分标段投标。2013年6月20日,联合体收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竞得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一
体化承包商一标段。
近日,联合体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龙泉驿区成
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承包合同书》,联合体为该项目承包商。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项目委托单位: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去非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城乡统筹、物业管理、
标准厂房建设与出租、房地产开发经营、地产、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高新技术
产品的研制和生产、旅游项目开发、物资贸易、通讯设备(批发、零售;不含无
线电发射设备)、机电设备、工程机械、新能源材料研制、土特产品、水产品、
家俱、文化产品、工艺品(不含金银饰品)、音像器材(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实效经营,后置
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京路33号
2、该项目委托单位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
年度与该项目委托单位未发生相关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成都经开区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
后,于2000年6月由成都经开区管委会和龙泉驿区东移办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
企业。现有全资子公司一家(成都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参股民营公司两家
(大兰银河富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田园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总资产约200
亿元,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一标段
建设地点:成环路同洛段起于成渝高速同安立交(聚合果蔬),由南北贯穿
同安城区和洛带镇,北至成洛路。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价为5140万元
2、项目由承包商出资建设,项目业主分期回购;本合同工程回购价由两部
分组成: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及投资综合回报款。工程结算价依据本工程竣工图
等相关资料,按照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进行计算,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局审计为准;投资综合回报款以工程审定结
算价作为基数,乘以10%的投资回报率。
(三)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本合同工程回购款按以下节点付款:第一次付款节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6
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完成产值的40%,但产值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
额;第二次付款节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完
成产值的70%,但产值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额(若该时间内完成审计,则支付至
审定金额的70%);第三次付款节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的15个工作
日之内付清回购价余款。
(四)合同履行期限
工程工期约为240日历天。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
成都舜泉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合同实施过
程中办理与本项目业主方涉及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付款申请及收取工程款事项,并
负责该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设计工作。上海政通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工作。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为日常经营
合同,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
对项目委托单位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联合体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龙泉驿区成环路同
洛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承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