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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124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
                  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美谷,证券代码:000615)将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4.18 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3.0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将按照公司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为 3.53 元/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执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转增的 1,024,512,974 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762,979,719 股增至 1,787,492,693 股。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 1,024,512,974 股股票已全部完成转增,其中 861,696,863 股为首发后限售股,162,816,111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762,979,719 股增至 1,787,492,693 股。上述转增的股票中,向除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分配的股票 51,416,829 股直接登记在前述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其余股票973,096,145 股已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另行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和债权人的指定账户。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属于公司整体《重整计划》的一部分,与一
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存在明显差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4.4.2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
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
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4.18 元/股,该收
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3.05/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
易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将按照公司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
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为 3.5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格的专项意见》。

  二、股票复牌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美谷,证券代码:000615)
将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三、风险提示

  1.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