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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6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5-07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
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以自筹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 3.00% ,即3,241.66 万股,其中用于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比例为1.5%,即注销股份数量 1620.83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的比例 1.5%。回购价格不超过 6.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每
个工作日的 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和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 16 号

  3、联系人:何俊健

  4、邮编:0751

  5、电话:0751-8153162

  6、电子邮件:shaonenggf@163.com

  7、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3)函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