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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石通:壹石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3-12-30

壹石通:壹石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3-057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2、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3、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5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蒋学鑫、王亚娟,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基金运营管理需求,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存在实施减持部分股份的可能。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该股东承诺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均暂无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可能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实施相关减持计划,该股东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蒋学鑫先生《关于提议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股 份 的 函 》 , 蒋 学 鑫 先 生 提 议公司在 2023 年5月 8日已完成股份回购
59,997,800.30元(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04,494股)的基础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壹石通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的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下新能源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蒋学鑫先生提议公司在2023年5月8日已完成股份回购59,997,800.30元(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04,494股)的基础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2)公司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5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 元 ( 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9,977.52万股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0.5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7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0.5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9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具体如

  回购用途      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用于员工持                                            自董事会审议通
 股计划或股  9.90~19.79    0.05~0.10    500~1,000  过本次回购股份
 权激励                                                  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 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0.51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7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按照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51元/股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9.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将变动如 下: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上限      按回购金额下限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              (%)              (%)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55,891,642    27.98    56,089,623  28.08  55,990,632  28.03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43,883,548  72.02  143,685,567  71.92  143,784,558  71.97

 总股本  199,775,190  100.00  199,775,190  100.00  199,775,190  100.00

    注1: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 实施情况为准;

    注2: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约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1、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98,660.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3,703.24万元,流动资产148,182.1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1,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指标的0.33%、0.45%、0.67%,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5.10%,货币资金为35,909.2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1,000万元测算,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78%。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研发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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