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96 人,注册会计师 1549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1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25.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9 亿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8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8 家,审计收费总额 6.20 亿元,服务
范围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纪律处分 3 次、自
律处分 1 次。8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
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7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姓名:陈芳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林宗揆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田勐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2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姚斌星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5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4 年度上涨超过
20%,主要因并购子公司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后审计范围增加。2025 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其中财
务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4 年度上涨超过 20%,主要因并购子公司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后审计范围增加。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