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
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 2025 年中
期现金分红方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3,477,519.52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3,990,161.9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22,963,072.47 元,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21,414,247.09 元。
鉴于公司(1)2024 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 3,952,901.75 元(含税);
(2)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592 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60,014,144.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公司 2024 年度已实现现金分红总额为63,967,046.05 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91.07%,
占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2.68%。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现状、资产规模、盈余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就相关数据说明如下:
项目 2024年度(本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3,967,046.0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477,519.5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1,414,247.0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63,967,046.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3,477,519.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63,967,046.05
现金分红比例(%) 191.0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45,901,741.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432,188,410.3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10.6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 否
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
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 2024 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 2024 年度。
二、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派发现金红利拟不低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期限内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股东的长期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