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
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并结合公司未来研发投入需求、产业扩张及布局需求等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300.31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8,953.1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能扩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持续投入研发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于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现金分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150,000,000元,且不高于180,000,000元。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5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6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上市后的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3,600,549.08 1,064,617,401.84 1,134,010,809.8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2,389,531,474.7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150,000,0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00,742,920.26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15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 3000 否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不适用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
额(元) 906,926,251.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
是
额是否在 3 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元) 12,157,598,184.9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
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7.4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
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 15% 否
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产品更新速度较快,公司需要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开发新产品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进而推出贴合市场需求、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当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品拓展及市场开拓,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行业内立足并建立竞争优势。
(二)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能扩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定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及相关承诺,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在符合分红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00元,上限不超过180,000,000元。
(四)公司2024年中期已执行分红情况
2024 年 12 月,公司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37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0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3.67%。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效。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