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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7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勇
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2025 年半年度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述议案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面核查了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批次行权的股份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本总数由 211,375,274 股增加
至 213,794,774 股,注册资本由 211,375,274 元增加至 213,794,774 元。公司结合
股权激励股票登记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同时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

  表决结果:

  6.01 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6.02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6.03 审议通过《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6.04 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 6.01、6.02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如需)、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