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时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修订的最新情况,公司拟修订和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 是否提
号 制度名称 类型 交股东
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8 《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4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1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1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19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修订
20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21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2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和制定的部分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
第二条 公司系由杨明、杨宁、安徽源通投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将安徽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省通源环境节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公司由杨明、杨宁、安徽源通投资合伙企业份有限公司。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将安徽省通源环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境节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合肥市市
91340100705049496E。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705049496E。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公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等权利。 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值。 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的名称或姓名、认购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 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200.00 万股,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