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6-007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3/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3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5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58.76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3244%
实际回购金额 5,899.0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8.53元/股~51.95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59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5-00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8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9,877,000 股的 1.32%,回购最
高价格51.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8.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8,990,496.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原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民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回购期间累计减持 3,239,1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马敏女士因个人资金
需求,在回购期间累计减持 252,000 股。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6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
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原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0,614,000 100.00 119,877,000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1,587,600 1.32
(B887154752)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737,000 0.61 0 0.00
(B884869853)
股份总数 120,614,000 100.00 119,877,000 100.00
注: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和《青岛海泰新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对前一次回购中 737,000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至 119,877,000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587,600 股,现有库存股 1,587,600 股,全部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
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
能在本公告发布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
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