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洪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7,500 股,占总股本的 0.2805%,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过入到本人名下的股份;监事会主席梁竞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 股,占总股本的 0.2550%,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的股份;监事王长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020%,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
户过入到本人名下的股份。上述股份均已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洪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875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701%;监事会主席梁竞新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27%;监事王长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500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55%。前述减持计划期间
均为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洪云 董事、监事、高 247,500 0.2805% 其他方式取得:247,500
级管理人员 股
梁竞新 董事、监事、高 225,000 0.2550% IPO 前取得:225,000股
级管理人员
王长河 董事、监事、高 90,000 0.1020% 其他方式取得:90,000股
级管理人员
注:上述股东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
户过入到本人名下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及监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洪云 82,500 0.0935% 2023/3/10~ 42.00-49.03 2023/2/17
2023/6/14
梁竞新 68,000 0.0771% 2023/5/12~ 38.77-39.10 2023/4/18
2023/11/11
王长河 30,000 0.0340% 2022/12/22~ 45.54-49.03 2022/12/1
2023/6/14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拟减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份来 持原
源 因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5/4/8 按市场价 其他方 个人
洪云 61,875 股 0.0701% 过:61,875 股 ~ 格 式取得 资金
2025/7/7 需求
梁竞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5/4/8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
新 20,000 股 0.0227% 过:20,000 股 ~ 格 得 资金
2025/7/7 需求
王长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5/4/8 按市场价 其他方 个人
河 22,500 股 0.0255% 过:22,500 股 ~ 格 式取得 资金
2025/7/7 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事及监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洪云先生、梁竞新先生、王长河先生承诺如下:
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洪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规定。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自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监事会主席梁竞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规定;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监事王长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规定;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洪云先生、监事会主席梁竞新先生、监事王长河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