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6-01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
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会上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 531 万元,
主要为向关联法人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材料及采购服务,关联董事江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3,906,40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90,640.4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7.0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工具,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信用证贴现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将直接提交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秦音、龙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修订的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