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4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8 月 21 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结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涉及工商登记、备案事项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专人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奠定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8,160 股,公司
总股本由 111,781,048 股变更为 111,742,888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1,781,048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1,742,888 元。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内容附件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因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仅涉及“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表述,以及因增加、删除部分条款而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化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逐一对比列示。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四、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修订 是否需经股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5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内幕信息和人员登记制度 修订 否
23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2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否
25 市值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7 内部审计制度 制定 否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附件:章程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证监会”)核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首次向社
众发行股票 27,500,000 股,于 2021 年 会公众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 27,500,
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000 股,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
178.1048 万元。 1,742,888 元。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新增条款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