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3/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3 月 10 日~2026 年 3 月 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20.0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6.9149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1%
实际回购金额 4,016.7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0.53元/股~75.19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34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完成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34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02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914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94,011,754 股的
比例为 0.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75.19 元/股,最低价为 60.53 元/股,回购均
价为 70.5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6.70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和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600,184 24.04 21,660,066 23.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1,411,570 75.96 72,351,688 76.96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67,328 1.14 211,477 0.22
股份总数 94,011,754 100.00 94,011,754 100.0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42.5 万股股票已非交易
过户至“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56.9149 万股,其中已有 35.7672 万股非交易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
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
后的政策实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