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18.00万股限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69%。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授予数量和分配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8.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6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 日公司股本
(万股) 数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名誉董事长、董事、
1 赵文林 中国 总工程师、核心技术 30.00 9.43% 0.16%
人员
2 仝佳奇 中国 董事长 30.00 9.43% 0.16%
3 张旭 中国 总经理 30.00 9.43% 0.16%
4 唐为丰 中国 副总经理 25.00 7.86% 0.13%
5 张学翔 中国 副总经理 13.00 4.09% 0.07%
6 何洁冰 中国 副总经理 13.00 4.09% 0.07%
7 余志亮 中国 财务总监 20.00 6.29% 0.11%
8 李继帆 中国 副总经理 15.00 4.72% 0.08%
9 邝伟杰 中国 副总经理 20.00 6.29% 0.11%
10 Daniel Yataro 瑞士 副总经理 3.50 1.10% 0.02%
Martin
11 胡志毅 中国 董事会秘书 3.50 1.10% 0.02%
12 段淑丽 中国 投资总监 15.00 4.72% 0.0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共12人) 218.00 68.55% 1.16%
二、核心技术人员
13 钟文思 中国 经理 3.00 0.94% 0.02%
三、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40人) 97.00 30.50% 0.52%
合计 318.00 100.00% 1.6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10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安排
禁售安排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对激励对象相应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
转让限制的制度。除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之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不另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禁售安排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0.0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及归属条件之后,激励对象可以按照对应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 定价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为不低于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并确定为30.00元/股。该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8.57元的50%,为每股29.29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67.83元的50%,为每股33.91元;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9.23元的50%,为每股29.61元;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1.76元的50%,为每股25.88元。
2、定价依据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