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478.5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5.8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122.3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86.52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166,635.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635.87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65,157.78 万元,超募资金 101,478.0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2025年6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计划 投资总额 30日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金额
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 31,728.35 31,728.35 19,628.22
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14,815.13 14,815.13 3,521.59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 4,614.30 4,614.30 580.08
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超募资金 101,478.09 101,478.09 33,401.00
合计 166,635.87 166,635.87 71,130.89
注: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时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进行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外汇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3、公司财务部按月统计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按照募集资
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提交等额置换申请,经内部审批后,将前期以自有外汇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4、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