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时现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时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时现女士离任后将不在公司以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时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时现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时现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时现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时现女士在任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时现女士辞职,为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一的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利虔先生推荐,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提名沈红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红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接任时现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二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沈红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9 日
沈红女士个人简历:
沈红,女,1971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
9 月,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2001 年 6 月,通过了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曾任上市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七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紫金集团外部董事。现任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南京市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南京审计大学、河海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老师,南京市首期高层次会计人才;并兼任上市公司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