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
会批准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因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尚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四)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高飞先生向公
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1/16,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高飞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8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17.65万股~235.2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48%~2.9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高飞先生向董事会提议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
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将不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
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方案。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万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万元)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10,000 万元(含),
减少注册资本 117.65-235.29 1.48-2.97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
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
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 8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
0 0 0 0 0 0
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
79,280,855 100 78,104,384 100 76,927,914 100
股份
股份总数 79,280,855 100 78,104,384 100 76,927,914 1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
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2、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424,202.63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90,177.38 万元,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
245,863.54 万元。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