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09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6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68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1,236,47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443,529.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83,68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 71,236,470.12
募集资金净额 512,443,529.88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48,604,191.63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382,205,563.67
其中:本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96,904,856.3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121,173.6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3,825,224.5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1,337,825.48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1,337,825.48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0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121,173.66 元,为募投项目结
项时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 2021 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号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 322000640013000626 - 已注销
区支行 683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 78080122000311549 15,631,166.60 活期
区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 510902440310505 35,412,113.93 活期
区支行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 811050101330175915 50,294,544.95 活期
区支行 4
合计 / 101,337,825.48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430,809,755.30 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性能电源转换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高性能电源转换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节余资金 4,121,173.66 元已转入公司一般户,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受国际经济、行业环境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更多时间来掌握最新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来调整募投项目的执行时间。同时,随着行业技术的革新,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技术和方案作进一步优化调整,以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和市场应用面,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综上,公司经审慎研究,将“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发展储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等情况,公司将重新购置新的研发场地,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目前仍在寻找过程中。根据上述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公司将积极寻找合适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 2024 年 6 月 2025 年 6 月
发及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6 月 2026 年 6 月
3 发展储备项目 2024 年 6 月 2025 年 6 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092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力芯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芯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