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8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10,500万元~20,5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7.26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9,386,07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6.97%
实际回购金额 151,381,839.0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16元/股~21.56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45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 27.4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7.26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500 万元(含)”;将回
购期限延长 6 个月,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延长回购期
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5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0,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500 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银行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3,252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截至2025年5月14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386,079股,占公司总股本134,708,490股的比例为6.97%,回购最高价为21.56元/股,回购最低价为11.16元/股,回购均价16.1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1,381,839.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次实施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截至本公告披露前,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
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存在以下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腾生先生因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归属
股票 13,9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03%;公司副总经理臧辉先生因
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归属股票 18,08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0134%;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胜芳先生因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归属股票 7,64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57%;公司财务
总监周先云女士因限制性股票激励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归属股票 7,640 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常实施进程中的行为,
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监事、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4,205,560 100.00 134,708,490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9,386,079 6.97
股份总数 134,205,560 100.00 134,708,490 100.00
注: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3,420.5560 万
股增加至 13,470.8490 万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9,386,079 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