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0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
区兴中路 389 号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0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张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承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
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听取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夏立安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盛跃渊先生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测试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5 年津贴标准为 7 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韩春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张承、韩春琦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董事会认为: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行业前景与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深化内部改革、规范治理结构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同时对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总结。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全资子公司杭安医学的资本结构,同时建立健全杭安医学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其运营及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杭安医学的共同成长及发展,杭安医学拟通过增资形式引入杭州鼎亮员工持股平台以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及杭安医学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张承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