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
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
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装备生产制造扩建
项目”)进行相关调整,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
拟追加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2,000.00万元,投资总额增加至39,724.79万元,
同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现将相关事宜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43.859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705,976.9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505,76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200,215.3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87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 37,724.79 27,628.27
2 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生产制造项目 5,557.73 5,557.73
3 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569.08 7,038.66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59,851.60 46,224.66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3月 截至2025年3月
序号 募投项目 投入金额 31日累计投入募 31日累计投入进
集资金总额 度
1 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 27,628.27 11,353.32 41.09%
造扩建项目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经审计。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
延期的相关情况说明及原因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情况说明
“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对广东惠州制造基地进行扩建,通过扩建生产厂房、配套专用制造设备、新增生产人员等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公司涂辊分、装配自动化等生产设备的制造能力”变更为“对广东惠州制造基地(以下简称“现有厂房”)进行扩建,通过扩建生产厂房、配套专用制造设备、新增生产人员等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公司涂辊分、装配自动化等生产设备的制造能力,及对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新厂房”)进行投资建设,通过购买土地、扩建生产厂房、配套专用制造设备、新增生产人员,以提升公司在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能力。”
对应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DMY05-04-01地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DMY05-04-01地块、DX-29-02-02-02地块。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同时,拟追加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2,000.00万元。具体内部投资结构变动及追加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动后投资 自有资金及
序号 项目 变动前投资额 变化额 额 /或自筹资 总投资额
金追加金额
一、 建设投资 30,762.46 6,391.42 37,153.88 500.00 37,653.88
1 建筑工程费 15,768.69 9,500.00 25,268.69 0.00 25,268.69
2 设备及软件工 13,252.50 -1,367.31 11,885.19 0.00 11,885.19
具购置费
3 预备费 1,741.27 -1,741.27 0.00 500.00 500.0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6,962.33 -6,391.42 570.91 1,500.00 2,070.91
合计 37,724.79 0.00 37,724.79 2,000.00 39,724.79
结合上述调整事项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对“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的原因
现有厂房由于设计时间较早,无法满足最前沿设备的生产需求。随着行业的发展,头部企业单线产能设计不断提高,市场对设备的要求也逐渐向大型化、精密化方向发展。对涂布机、辊压、分切等卷对卷设备的尺寸和重量大幅增加,而现有厂房在承载能力、层高、电梯等方面的设计已无法适应这些变化。
场地的局限性使得公司部分关键零部件需要外协加工,而非自主生产。这带来了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技术泄露风险。对于一些关键零部件的外协加工,可能导致技术的泄露,不利于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通过自建厂房和引进设备,可以将关键零部件的生产掌握在自己手中,有效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二是管理难度和成本控制问题。外协加工在交期配合和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容易出现交货延迟、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影响公司的生产和交付计划。相比之下,自建新厂房和自主生产可以更好地控制生产进度和质量,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从而有效降低成本并确保按时交付。
公司现有厂房无法满足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的需要,因此计划建设新厂房。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设计方案是基于设计规划时的项目建设成本、生产工艺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制定的,并未考虑新厂房的建设成本。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增加该项目的投资总额。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新增了实施方式,购买土地、扩建生产厂房、配套专用制造设备、新增生产人员均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
并延期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新厂房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的能力,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实现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追加投资在公司合理的资金支出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展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等的风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