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现金管理额度: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3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26,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264.1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7,461,735.85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及地点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资总额 10日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 1 万吨液体油墨及 湖州杭华功能材
1 8,000 吨功能材料项目 料有限公司(以下 20,408.36 12,564.16
(二期工程) 简称“杭华功材”)
(德清工业园区)
杭华功材(德清工
2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业园区) 11,337.81 6,583.28
公司(杭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
3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杭州经济技 5,000.00 5,127.92
术开发区)
合计 - 36,746.17 24,275.36
注 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127.92 万
元,为持有募集资金期间进行现金管理等获得的收益。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在 2023 年度实施完毕外,公司拟对剩余两个募
投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 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1)。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 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决议有效期: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后的 12
个月内有效,即自 2025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止。
3、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 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
4、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