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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玛智控:天玛智控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绍杰先生、肖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绍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肖明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绍杰先生、肖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陈绍杰先生、肖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陈绍杰先生、肖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陈绍杰先生、肖明先生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绍杰先生、肖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绍杰先生、肖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绍杰先生、肖明先生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控股股东天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黎晓光女士、尹美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尹美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黎晓光女士、尹美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审议提名黎晓光、尹美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黎晓光女士、尹美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若独立董事候选人黎晓光女士、尹美群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黎晓光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选举尹美群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召集人      委员      召集人        委员

                                张良、李凤明          张  良、李凤明
 1      战略委员会    刘治国  王克全、栾大龙  刘治国  王克全、栾大龙
                                    陈绍杰                  黎晓光

 2      审计委员会    肖明  陈绍杰、栾大龙  尹美群  黎晓光、栾大龙

 3      提名委员会    栾大龙  刘治国、陈绍杰  栾大龙  刘治国、黎晓光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绍杰  李凤明、肖  明  黎晓光  李凤明、尹美群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1:

                          黎晓光个人简历

  黎晓光女士,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博士学位,法学研究员,律师。1990 年 7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哈尔滨市司法
局科员,1994 年 3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处长,2002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的客座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坪山国际商事调解院名誉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晓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附件 2:

                          尹美群个人简历

  尹美群女士,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 7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教授(其间:2008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借调北
京市奥组委担任住宿部区域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
授,2023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院长。2019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晨
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第十届常务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美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