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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瑞联新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一次,相关情况及公司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情况说明

    2023年1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口头警示,主要内容如下:“经核实,陕西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中关注到,公司在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财务规范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经讨论,决定对上市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望公司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二)整改措施


    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控和规范运作意识,确保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并采取了相关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进一步加强公司负责三会运作的证券法务部组织部门员工对《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增强责任心意识,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全面梳理、复核公司三会底稿文件,确保公司三会信息披露与备案文件的一致性及三会运行的合规性。

    2、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学习,树立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的意识,保持对市场的敏感度,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3、公司已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并于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新增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督促董监高合规增减持公司股份并及时进行披露。

    4、公司已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并于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同时,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的规定对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信息进行查漏补缺,所有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事项的承诺函均已由董事长和时任董秘签署存档备查。相应的,公司也加强了对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合规意识,证券法务部内部不定期对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

    5、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增了责任追究章节,并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6、公司已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的会议资料重新整理归档,保证归档资料与董事会决议公告的一致性。此外,公司证券法务部组织部门员工认真学习《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提高业务能力,增强责任心意识,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和公司底稿资料的一致性;此外,全面梳理、复核公司三会运作的底稿文件,确保公司三会信息披露与备案文件的一致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7、公司在陕西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该问题后立即与督导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年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进行了准确披露,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法规的学习,更多查阅和借鉴其他上市公司的披露案例,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8、组织财务部所有人员进行相关会计政策的培训、学习,加强对定期报告披露谨慎性和准确性的认识,加大对定期报告披露的多重复核,保证后续定期报告严格按照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准确披露。公司在2022年中期财务报告披露中已将外币折算政策披露表述修改为“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照月初人民币即期汇率中间价作为当月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9、公司从2022年8月份开始将关单、提单、物流单据复印件装订到记账凭证后,并且将原件按照月度单独分类整理,作为财务档案和当月凭证共同保存。

    10、公司已加强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学习和培训,杜绝因准则理解不到位产生的会计处理不当。自2021年起,公司已将销售产品产生的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1、公司已与财务部及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沟通,要求财务部加强自查、加强部门内部控制,严格按照披露的会计政策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8月起每月按照外币业务披露的相关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外币业务折算。

    12、公司全面梳理了固定资产管理的业务流程,强调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报废的相关规定,要求各部门及时在OA上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坚决避免再次出现固定资产报废账务处理不及时的情况。

    13、公司已组织财务部、仓储部、质量管理部等部门对产成品有效期标识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产成品有效期标识的管理。在今后资产盘点过程中,公
司会着重关注产品标识有效期的问题,尤其对于复检指标不达标的产品会格外关注,根据产品指标判断是否有额外的减值风险。

    14、公司全面梳理了成本核算的业务流程,重点分析了造成成本核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导致错误的原因,在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已经改正该行为,保证存货计价方法的一致性。公司已加强财务部全体人员关于存货计量政策方面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意识,避免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15、从2020年开始,公司在年终奖会计处理方面加强管理,及时与人力部门了解当年年终奖发放的具体情况,保证年终奖计提数与实发数无差异,确保在财务报告和企业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包括职工薪酬在内的各项费用真实、完整,并记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16、公司已加强人员内部培训,要求所有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基础规范》;公司增加了独立第三人(制单人和出纳除外)对原始凭证的实质性审核程序,确保公司对外提供数据的统一、准确。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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