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45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续签《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各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有利于公司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合同书有效期限为三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巨化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巨化集团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此规范公司与其在部分原材料供应、生产能源供应、公共工程维护服务、运输服务、环保检测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述事项已履行以下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是公司为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各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
经营安全与稳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关联董事童继红、刘云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认为:本次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是公司为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有利于公司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周黎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3112M
注册资本 470,67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0 年 7 月 1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 2 幢 2001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76.49%,杭州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5.01%,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5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603 亿元,净
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 289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9 亿元,净利润 26.90
亿元。
国内、外期刊出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职
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化肥、化工原料及产
经营范围 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
体及成品(限下属企业)、食品(限下属企业)的生产、销售,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
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煤炭的销
项目 基本情况
售,发供电、按经贸部批准的商品目录经营本集团产品、技术和
所需原材物料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接运输
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广播电视的工程设计安装、维
修,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劳务服务,自有厂房、
土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装饰、装
潢的设计、制作,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和礼仪服务,承装、承修、
承试电力设施(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城市供水及工业废
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周黎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04204554C
注册资本 269,974.608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8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地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279.14
主要财务数据 亿元,净资产 191.90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4.62 亿元,
净利润 21.77 亿元。
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涉及危险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
全生产许可证》;涉及危险品的批发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详见《食品生
产许可证》),气瓶检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核准证》)。 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
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人 与公司关联关系
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5%以上并列第一大股东
2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浙江巨化股份
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通过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一)合同主体
甲方: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目的
签署本合同书的目的是为了调整甲乙丙三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关系,规范相关行为,使各方的经济往来遵循本合同书的约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充分保障各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主要条款
1、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生产运营
①原材料与生产能源供应
丙方若需向甲方或乙方采购其自产或采购的氢氟酸、硫酸(三氧化硫)、盐酸、氯气、干燥氯化氢气体、三氟甲烷、八氟环丁烷、二氟甲烷、五氟乙烷、氮气、除盐水、液碱、压缩空气等产品,由甲方或乙方优先保证供应。同时根据行业特点及下游客户的要求,需丙方对甲方及乙方开展原材料供应商稽核的,甲方及乙方将予以积极支持与协调。
丙方生产经营用电、用水、用汽(高、中、低压)等由甲方供应。
丙方在每季度定期向甲方或乙方提交下季度原材料、能源等的用量计划。甲方和乙方应优先安排供应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满足丙方生产需求。因生产异常不能满足供应要求的,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因各种原因需推迟接受原材料时,需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
以上供应产品按市场公允价格,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②生产计划与调度
丙方要健全生产运营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业务上与甲方和乙方的生产运营部门建立联系,并符合甲方及乙方区域管理要求:丙方制定生产计划,与甲方及乙方互供的原、辅料由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及乙方,由甲方联合乙方统一进行调度及配置,满足丙方生产需要。丙方需做好各种原料或物料输送管道日常
管理及维护保养(甲方及乙方流量计送出起至丙方的管道)。
③装置检维修
在丙方未具备相关资质或能力或未有合适的维保单位等条件前提下,丙方可以选择甲方及乙方为其提供装置检修服务。
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优先选择甲方及乙方的维保服务。
检维修服务费用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④设备制作维修、技术改造和研发服务(设计)
在丙方未具备相关资质等条件前,丙方涉及工艺技术保密的非标设备制作,以及难以自行解决的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加工可选择由甲方及乙方提供专业设备制作、维修服务。
在丙方未具备相应条件时,丙方技术改造、新产品与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可委托甲方及乙方提供研发服务。技术改造、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所产生的成果,按合同约定确定其归属。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