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0,203.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205.79万元,已由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266.02
项目投入 B1 48,687.5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0.15
项目投入 C1 1,204.1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94
专户注销转出 C3 -45.45
项目投入 D1=B1+C1 49,891.6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C3 59.6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434.0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34.02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与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 年 12 月 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
龙湾支行、2022 年 12 月 5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 年
12 月 7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 年 12 月 5 日与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2022 年 12 月 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
行、2022 年 12 月 7 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 年 12 月 13 日与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同公司、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分
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需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公司及子公司与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人已发生更换,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同时,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在 2024 年 11 月前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4 年 12 月 备注
31 日余额
华夏银行股 2024 年
份有限公司 10870000000346679 - 08 月已
深圳红荔支 销户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 行
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 2024 年
份有限公司 19200188000786345 - 09 月已
深圳分行 销户
杭州银行股 募集资
份有限公司 4403040160000389219 2,434.02 金专户
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 2024 年
行股份有限 689098660 - 09 月已
公司深圳分 销户
行
国家开发银 2024 年
行深圳市分 44300109000000000109 - 09 月已
行 销户
中国光大银 2024 年
行股份有限 39180188000100354 - 08 月已
公司深圳熙 销户
龙湾支行
兴业银行股 2024 年
份有限公司 338220100100169253 - 11 月已
深圳分行 销户
中国银行股 2024 年
份有限公司 749776455267 - 3 月已
深圳南头支 销户
行
华夏银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