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 原计划达到预
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31日累计投入金 定可使用状态
额 日期
1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 165,082,710.89 28,687,954.39 2025年7月30日
级项目
2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 139,779,759.60 23,182,171.19 2025年7月30日
业化项目
3 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 86,353,585.81 5,652,819.33 2025年7月30日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17,327,975.91 117,327,975.91 -
合计 508,544,032.21 174,850,920.82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首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 2025年7月30日 2026年7月30日
2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2025年7月30日 2026年7月30日
3 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年7月30日 2026年7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2024 年 1 月,公司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
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25 年 3 月 27 日,完成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备案。同
时受近年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原则,项目生产线及设备的选型装配还需根据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快速变化而进行合理决策及布局,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谨慎,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进一步应对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
公司“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工程技术中心基础上进行研发中心建设,通过装修改造现有建筑,购置先进设备,招募行业内高水平技术人才,将研发中心建设成为一个集技术研究、技术落地、技术成果输出于一体的平台,始终保持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的先进性和前瞻性。目前已完成部分装修任务,但是因项目建设地为现有车间,现有车间及人员需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与“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建设后搬至新场地,其实施进度受“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与“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的进度影响,同时,受近年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谨慎,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进一步应对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致使完成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从而造成整体项目实施延期。
综上,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发展等角度考虑,决定将“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6 年 7月 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6年7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国金证券对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