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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天恒: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 688506 证券简称: 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 2026-006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OAP III (HK) Limited 持有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股份 28,527,1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1%。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4
年 1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 OAP III (HK) Limited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因自身资金需求, OAP III (HK) Limited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28,738 股,减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
情形。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OAP III (HK) Limited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其他: 不适用
持股数量  28,527,171 股
持股比例  6.9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28,527,17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OAP III
(HK) Limited
5,520,000  1.38% 2024/3/27~
2024/3/27
109.25-109.25  2024/3/23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OAP III (HK) Limited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 4,128,738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 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 不超过: 4,128,738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2 月 9 日~2026 年 5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否
根据《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 OAP III (HK) Limited 关于其持有的股份的有关承诺如下:
1、 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
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在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
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2、 关于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本公司
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票。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公告减持计划。本公司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①如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承诺股
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
②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
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OAP III (HK) Limited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 OAP III (HK) Limited 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
OAP III (HK) Limited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 OAP III (HK) Limited 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