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2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053 号文批复,青岛达能环
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3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5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5,019.1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983.5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20,035.6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61 号《验资 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
到账前,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
入 500.39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00.39 万元;(2)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843.06 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5,960.7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利息收入 770.32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
额),其他支出 2.13 万元,持有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960.7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019.19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 4,983.56
项 目 金额
费用金额 2,296.77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20,035.63
减: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4,843.06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34.30
加:累计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736.02
减:其他 2.13
募集资金余额 5,960.76
减: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3,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60.76
说明:募集资金使用中其他支出系法院执行划扣,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款项已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其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 约 方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余额 产品期限 预计年化收益率
中泰证券股份有 本金保障型收益 保本浮动收益 3,000.00 181 天 1.90%-2.70%
限公司 凭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 范使用。
2021 年 7 月 13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行(以下简
称“建行胶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以下简称 “浦发胶州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以下简称“青 岛农商行胶州胶北支行”)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以及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泰证券尚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民生证券承接,2025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与建行胶州银
行、浦发胶州支行和民生银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行 37101997706051007888-7777 1,882.5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69130078801388667888 1,078.24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 2060006624205999999999 -
合 计 2,960.76
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户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销户。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人民币 14,843.0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除增设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期限外,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满足生产产能增长、产品研发需求,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底渣处
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原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工业园达能
路 3 号”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纬四十五路南、王庸路
西侧”,实施主体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 年 7 月”调整为“2025 年 7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民生证券针对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了《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青达环保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