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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480 科创 赛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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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14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 3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无反馈
记录。2023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3 年 4 月 8 日,公司
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八)2024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九)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6,870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在职的 116 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 492,282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人已离职或退休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6,500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预留授予在职的 11 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6,000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1,652 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