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09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7 月 19 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改<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0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2,217,324 股,每股发行价格 11.10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0,66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815.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2,845.46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66,000,000元增加至3,688,217,324元,总股本由3,066,000,000股增加至3,688,217,324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公司将相应变更工商信息,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变更前 变更后
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币 3,066,000,000 元。 3,688,217,324 元。
2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066,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 3,688,217,32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币 1 元,均为普通股。 1 元,均为普通股。
3 第三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 第三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
的,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 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会审议通过: 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的 50%以上; 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上,且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
万。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
4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确定公司的核心技术人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员;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
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 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 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作。 公司每年应分别根据中国会计制度出
公司每年应分别根据中国会计制度 具上一年度的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
出具上一年度的合并年度财务审计 告。
报告,该财务审计报告经公司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应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外汇套期保值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 露,《关于修改<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请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