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暨制订、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后续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原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制度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其内容与《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部分现行内部治理制度的内容亦同步修订。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制定及修订了相关的内部治理制度。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内容(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实际许可内容为准)。除前述变动外,公司经营范围不发生其他变化。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详见附表。
因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仅涉及“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或”调整为“或者”、“监事会”替换为“审计委员会”、“监事”替换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删除“监事”、“监事会”及其前后的标点符号,以及因增加、删除部分条款而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化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对比展示。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修订 是
规则
2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修订 是
规则
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废止 是
规则
4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修订 是
作制度
5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修订 是
理制度
6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 修订 是
理制度
7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 修订 是
理制度
8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修订 否
议事规则
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修订 否
议事规则
10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 修订 否
委员会议事规则
11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发展 修订 否
委员会议事规则
12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修订 否
理制度
1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修订 否
理制度
14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修订 否
情人登记制度
15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 修订 否
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16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 修订 否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17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修订 否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8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 修订 否
部报告制度
1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 修订 否
细则
20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修订 否
工作制度
21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 修订 否
管理制度
22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 修订 否
理制度
2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 修订 否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4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 修订 否
度
25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 修订 否
度
26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 修订 否
度
27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 制订 否
所选聘制度
28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制订 是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制订 否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30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 制订 否
门会议工作细则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7项、第28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1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程。
2 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 181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 2710 号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3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4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5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6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公司的经营范
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 围包括: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机械设
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3D 打 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