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2024年上市公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司(含 A、B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 健 作 为 华 仪 电 气
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 已完结(天健需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 在 5%的范围内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 与华仪电气承
海证券、天健 月 6 日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担连带责任,天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健已按期履行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判决)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翁志刚 彭敏 李雯宇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2014 年 2002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2007 年 2012 年 2013 年
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天健执业 2009 年 2014 年 2011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2022 年 2025 年 2025 年
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复 核 永 兴 材 近三年签署或复 显盈科技、润普食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料、楚天龙、 核天士力、同飞股 品、金字火腿、明牌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金石资源、传 份、创业慧康等上 珠宝、天成自控、浙
音科技等上市 市公司审计报告。 文影业等上市公司
公 司 审 计 报 审计报告。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含税)。审
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市场化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天健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并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