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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403 科创 汇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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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汇成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 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书面通知已提前 10 天于
2024 年 4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小鹏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3 年
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财务绩效指标不存在重大偏离。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2,440,627.70元(含税),占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2.06%。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编写了《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充分体现了监事会对于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维护。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督导和严格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客观、全面评估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整体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 月 31日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办理债务融资业务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资金需求,有助于解决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持续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策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因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 8,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可行性分析报告介绍了公司业务存在境外销售和采购占比较大的特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以公司经营特点为依托的风险管理活动,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外汇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采用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经过多要素综合评价,拟定 2024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拟提名郭小鹏先生、陈殊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郭小鹏先生、陈殊凡先生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4.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监事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各子议案表决结果:

    11.01 提名郭小鹏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11.02 提名陈殊凡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二)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类似职务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
公司监事会功能定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交由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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