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12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600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人 民 币 25.0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36,006,6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496,204.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510,483.58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1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93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6,006,688.00
减:有关发行费用 75,496,204.42
募集资金净额 760,510,483.58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329,247,363.1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2,000,000.00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7,000,000.00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55,000,000.00
手续费支出 2,451.02
销户转出金额 54,146.2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3,583,714.83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0,790,238.03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63,790,238.03
理财产品余额 17,000,000.00
注:销户余额转出金额54,146.21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和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2年8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且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
深圳市路维 中国银行股份有
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沙井 748476083055 活期存款 0.00
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路维 华夏银行股份有
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后海 10869000000334441 活期存款 25,289,333.41
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路维 兴业银行股份有 33810010010026382
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新安 3 活期存款 144,489.12
限公司 支行
成都路维光 中国农业银行股
电科技有限 份有限公司成都 22808301040017572 活期存款 38,356,415.50
公司 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
合计 63,790,238.03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中不含理财产品17,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2,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剩余的 12,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届满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超募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并已按期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中。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届满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9,7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期限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7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初 委托理财 预期 期末未 期末
受托人 产品名称 始金额 年化 赎回余 是否
(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 额(万 赎回
率 元)
农业银 公司类法
行成都 人客户人 1,700.00 2024-01-18 2024-7-18 1.70% 1,700.00 否
高新支 民币大额
行 存单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 29.8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