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88375 科创 国博电子


首页 公告 国博电子: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国博电子: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2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分别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0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 万股,发行价格 70.88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83,590.88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9,295.0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295.8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6,797.2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1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全部募集资金,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元)        金额(万元)

  1    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化    国博电子        147,498.52      147,498.52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国博电子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267,498.52      267,498.52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39.1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的比例为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 2,039.1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3 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
结项条件。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次结项的具体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募集  利息及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预计节
  项目名称        金额(A)    资金金额(B)  扣除手续费后净      余金额

                                                    额(C)      (D=A-B+C)
射频芯片和组  147,498.52    134,175.21      3,255.72      16,579.03

件产业化项目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待支付的设备尾款、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 17,067.48 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合同尾款、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待支付。因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规定,秉持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和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2、上述项目存在合同尾款、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因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剩余尚待支付的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最大程度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已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上,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进行专户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的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