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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隆科技:艾隆科技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0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6%,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5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96%,其中 8,457,50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500 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女士以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立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张银花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徐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张银花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3,055,000股

持股比例            29.8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3,055,000股

股东名称            徐立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458,000股

持股比例            10.9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8,457,5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张银花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3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72,00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徐立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3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0,00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张银花女士关于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7、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公司股份。

  8、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9、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张银花女士在 2024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
函》中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愿将其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上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徐立先生关于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6、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公司股份。

  7、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8、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张银花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女士以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立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减持期间,张银花女士、徐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女士以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立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