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其中 3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
(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
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傅愉(Fu Yu)先生、陈淡敏女士、晏磊先生、徐雪妙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四)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九)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
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三)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 2024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
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
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 2025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
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期限内对各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在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六)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
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十七)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八)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九)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