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15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3、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
6、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4-087),因股东自身资本规划需要,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减持公司股份。2025 年 3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
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
除以上情形外,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实施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方案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截至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本次回购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第二条、第十一条回购股份的条件。
上述回购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8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7.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6186 万股~41.2371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515%~0.103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38158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
销;如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
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时,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比例 (万元)
维护公司价值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及股东权益 20.6186~41.2371 0.0515%~0.1031% 2,000-4,000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3 个月
注:1、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97.00 元/股和公司目前总股本进行测算得出;
2、上述表格数据保留四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缩股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
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及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不超过人民币 97.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
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97.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142,936,200 35.73% 142,936,200 35.73% 142,936,200 35.73%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257,064,800 64.27% 257,064,800 64.27% 257,064,800 64.27%
通股份
其中:回购专 1,200,971 0.30% 1,407,157 0.35% 1,613,342 0.40%
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400,001,000 100.00% 400,001,000 100.00% 400,001,00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