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7 号)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2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2.7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12,952,000.00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3,182,374.8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9,769,625.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4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6,000,000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 20.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2,16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551,356.6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608,643.40 元。2023 年 10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941 号)。
(二)2024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12,952,000.00 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 46,170,038.40 元,募集资金实
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466,781,961.6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5,130.27
减:本年度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54.49
银行手续费 0.01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34.96
减:项目变更 5,110.7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到账,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332,160,000.00 元,扣除相关含税保荐承销费及持续督导费人民币
3,321,600.00 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328,838,40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7,690.14
加:项目变更 5,110.73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55.38
减:本年度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7,364.37
已完成置换金额 1,772.77
银行手续费 0.61
销户转出利息 78.46
汇率差额 -46.8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86.91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3,607.55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和平门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生物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诺禾致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NovogeneInternationalPte.Ltd、全资子公司Novogene(NL) InternationalHoldingB.V.、全资子公司 NovogeneCorporationINC、
全资子公司 Novogene (UK) Company Limited 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存
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202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4 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母公司诺禾致源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的实施主体。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用于项目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已销户,零
有限公司北京和平 补充流动资金 0200201619200018221 余额
门内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信息化和数据中 110912310310803 已销户,零
公司北京分行 心建设项目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基因测序服务平 615255878 已销户,零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台扩产升级项目 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基因检测试剂研
公司中关村海淀园 发项目 20000044593200040408342 零余额
支行
合计 / / 0.00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用于项目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招商银行北京清华 募集资金总账户 110912310310618 已销户,
园科技金融支行 零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上海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