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之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
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
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 元/股(含),该价格超过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系公司
管理层为切实推进和实施回购股份事宜,并基于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参考近期外部市场环境及公
司股价、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确定。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方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董事会的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4 月 20 日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21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4.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13.64 万股~227.27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0530%~0.1059%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06870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信心和对公司价值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更有效地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统一,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
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
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比例 (万元)
自公司第三届董
员工持股计 事会第十七次会
划或股权激 113.64-227.27 0.0530%-0.1059% 5,000-10,000 议审议通过回购
励 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4 元/股(含)。该价格超过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系公司管理
层为切实推进和实施回购股份事宜,并基于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参考近期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公
司的财务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确定。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
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9,250.00 74.24 159,250.00 74.24 159,250.00 74.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5,270.57 25.76 55,270.57 25.76 55,270.57 25.76
其中:回购专用证 1,029.35 0.48 1,142.99 0.53 1,256.62 0.59
券账户
股份总数 214,520.57 100.00 214,520.57 100.00 214,520.57 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
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2、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流动资产 1,779,394.66 万元,总资产 4,692,122.1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191,093.30 万元,假设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 限 1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0.56%、0.21%、0.24%。根据公司经 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0.68%,货币资金为 358,882.09 万元,对
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 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