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97 公司简称:中无人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张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明朗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5,000,00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25,070股后,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673,874,9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4,774,986.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2.16%,占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4.80%。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38
第五节 重要事项......6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106
第八节 财务报告......106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备查文件目录 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底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中航无人机、中无人机 指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航空工业集团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航空工业成飞 指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航空工业成都所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
中航技 指 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产投 指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颐同人 指 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泰萃 指 成都泰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益屯 指 成都益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建国 指 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指 国家 XXXX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天府弘威基金 指 四川天府弘威 XXXX 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航证科创 指 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
航空工业产业基金 指 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都蓉欧 指 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成都产
投的全资子公司
中信建投投资 指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航空工业成飞民机 指 中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成飞集成 指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指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无人机
公司的外文名称 AVIC(CHENGDU)UA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AVIC UA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晓军
公司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西区西芯大道四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变更
公司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路119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11743
公司网址 www.avicuas.com
电子信箱 avicuasir@163.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萍 巨美娜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路1199号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路1199号
电话 028-60236682 028-60236682
传真 028-61776375 028-61776375
电子信箱 avicuasir@163.com avicuasir@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上海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https://www.cs.com.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及板块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无人机 688297 不适用
科创板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玲、朱永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名称 /
外) 办公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