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10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归属”),本次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1,400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2日。本次归属登记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13,548,754股增加至113,820,154股,注册资本由113,548,754元增加至113,820,154元。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条款的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同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文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形式 是否需要股东大
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0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1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2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3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否
14 《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子公司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8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制度》 修订 否
1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0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修订 是
21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修订 是
2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23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序号 制度名称 形式 是否需要股东大
会审议
2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2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否
3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 修订 否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3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拟制定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序号2、序号8、序号16、序号17、序号19、序号20、序号21、序号22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修订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涉及的条目众多,故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章节内容,并删除其他章节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新增和移动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548,75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820,154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