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 观典 公告编号:2026-009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因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核,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如后续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已消除,预计将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意见。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12.4.10 及 12.4.14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
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因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12.4.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12.4.2 条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一)第 12.4.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若公司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2 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第一次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专项说明》。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核,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如后续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已消除,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意见。
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12.4.10 及 12.4.14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2、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根据《上市规则》第
12.9.1 条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4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截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无商业实质保理事项仍有共计 9,694.72
万元被划扣未归还,实控人确认上述划扣情形构成其本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触及《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述之情形,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已累计偿还非经营性占用款项本金 9,694.72 万元、利息 251.18 万元,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本息已全部归还。
4、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实控人的立案调查已结束。公司于 2025 年 7 月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
1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根据《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12.2.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
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5、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8,900.00 万元左右,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500.00 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继续亏损,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800.00
万元左右,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2,300.00 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2,300.00 万元左右,预计 2025 年末净资产为 65,000.00 万元左右。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因此本次预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仍存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而触及财务类退市标准的风险。除此以外,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12.4.10 及 12.4.14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