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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恒顺维: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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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
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客
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以上处理均
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春玉,200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202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贺爱雅,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35.00 万元,系按照北京大华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
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
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审议了选聘文件,认为北京大华国际符合相关选聘要求,并且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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