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
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克夫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5、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九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2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胜任”,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165,700 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公司已就归属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