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26,12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英诺特”)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了 1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606.08 万股的 1.32%。其中首次授予1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33%;预留 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67%。
(3)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2.65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65 人,预留授予 20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
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40%
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入)或各年度累计营业收
归属安排 对应考 入(剔除新冠业务收入)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
入)不低于 2.45 亿元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入)不低于 3.50 亿元或 入)不低于 3.15 亿元或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2023-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 2023-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
(剔除新冠业务收入)不低 (剔除新冠业务收入)不低于
于 5.95 亿元 5.6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入)不低于 5.10 亿元或 入)不低于 4.59 亿元或
2023-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 2023-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
(剔除新冠业务收入)不低 (剔除新冠业务收入)不低于
于 11.05 亿元 10.54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年度营业收入(剔除新冠 A≥Am X=100%
业务收入)或各年度累计营 An≤A
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入) A
注 1:上述“营业收入”及“累计营业收入”是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公司新冠疫情相关业务收入部分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 2: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设置触发值,业绩完成度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未超过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
注 3: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相同。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80% 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涉及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孙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